1.负责贯彻、执行、宣传党的统战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,制定落实学校统战工作决定、决议。
2.负责各民主党派组织、无党派代表人士、民族宗教人士、侨联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3.负责党外人士的培养、考察和推荐工作,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归国留学人员工作。
4.负责与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的联系,及时听取他们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,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和建言献策活动,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委。
5.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,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。
6.做好学校民族、宗教情况的调查摸底和政策落实工作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检查、协调工作,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。
7.负责对民主党派、党外知识分子、群众团体及时通报学校的重要情况,征求他们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,了解党外人士的政治思想动态,把握其思想脉搏,分析研究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。
8.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落实主体责任,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、一起考核,开展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,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建设。
9.负责本部门党务公开、校务公开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